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机关关于安全自查的通知及上级文件精神,深刻吸取江苏盐城市响水县化工企业“3.22”事故和招远市辛庄镇金恒化工有限公司“3.25”事故教训,矿井于3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,并立即对全矿开展了危爆物品专项检查,从制度建设、现场管理、人员管理上着手,对运输、储存、领退等工作环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。